2023国家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政策火热出炉!

文章来源:网易

一、人才要求

1.创新人才项目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2)近1年内来当地工作(2022年以后来当地)或计划来当地,依托地方企事业单位,在地方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入选后须全职或柔性兼职在地方连续工作3-5年以上,若不能按要求全职或柔性兼职到位,视作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3)人才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申报创新人才项目。

2.外裔人才项目

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入选后须全职或柔性兼职在地方连续工作3年以上,若不能按要求全职或柔性兼职到位,视作自动放弃入选资格;其他申报条件与创新人才项目相同。

3. 青年人才项目

申报人应当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或自主创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2)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或产品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3)申报时未全职或柔性兼职在国内工作,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

(4)引进后须全职或柔性兼职在地方连续工作5年以上;

(5)青年工作经历破格: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海外工作经历可放宽至连续24个月以上。

4. 创新长期项目

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申报时未全职或柔性兼职在地方工作,或在地方工作不超过1年。申报时回国(来华)时间不超过3年。引进后须全职或柔性兼职在地方连续工作5年以上。

5.高层海外学者

(1)申报人为高校、科研院所、文化艺术单位等从海外引进的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以及部分人文社会科技和文化艺术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含非华裔人才)。

(2)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对于业绩特别突出或者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职务、工作年限等申报条件。

(4)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引进重点为经济管理类以及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等8个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5)文化艺术领域引进重点为在国际知名文化艺术单位、文化和旅游机构担任艺术总监、首席指挥、导演、高级创意设计职务等高层次人才。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青年人才,可适当放宽专业职务、工作年限等要求。

(6)申报人尚未全职或柔性兼职回国工作,或者2022年后回国工作。全职引进需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或柔性兼职回国工作不少于3年。

(7)尚在支持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安排

(一)人才要求

1、网上申报

申报人可了解相关申报事宜并获取申报材料,填写申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资格复审

省专项办会同省直牵头单位组织资格复审,对破格申请进行审核,对申报人学习经历、工作履历、学术成果、知识产权、工作业绩、信用记录等信息进行查证,对直接认定申请人进行实地核查,形成进入集中评审人员名单和直接认定初步人选名单。

3、集中评审

省专项办会同省直牵头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确定初步人选,连同直接认定初步人选一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建议人选名单。

4、实地核查

省专项办组织力量对创业人才项目建议人选进行实地核查,同步开展政审公示等工作。

5、审批公布

确定入选名单,按程序报批发文。

(二)支持政策

奖励类别一:

1、政府财政给予创新、创业项目入选人才每人100万元、青年项目入选人才每人5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

2、入选人才享受有关养老医疗、子女就学、薪酬待遇等方面支持政策。

奖励类别二:

1、给予创新人才每人10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给予高校、科研机构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创新人才每人3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给予从事人文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研究的创新人才每人不高于1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给予青年人才每人5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给予从事文化艺术领域研究的青年人才每人30-6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支持期为3年。

2、入选专家享受有关养老医疗、子女入学、薪酬待遇等方面支持政策。

3、对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具有重大创新潜力的优秀入选专家,支持期满后,根据考评结果,继续给予新一个周期(3年)的科研经费支持。

奖励类别三:

对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授予“省特聘专家”称号,提供相应工作条件和特定生活待遇,主要有:省政府给予100万元科学技术人才奖励,地方政府予以相应配套;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可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优先推荐参评有关荣誉称号和各类奖励;可根据需要聘请担任有关平台和载体的重要职务;提供签证、居留、子女入学、住房等便利。

奖励类别四:

1.给予入选专家每人10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给予高校、科研机构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创新人才每人3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支持期为3年。

2.入选专家享受有关养老医疗、子女入学、薪酬待遇等方面支持政策。

3.对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具有重大创新潜力的优秀入选专家,支持期满后,根据考评结果,继续给予新一个周期(3年)的科研经费支持。

奖励类别五:

1.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2.资助期限:3年。

三、申报所需资料

申报人网上申报时需填报以下材料:

1、引才申报书

2、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3、附件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

(2)所获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

(3)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代表性论文(外文的请附中文翻译或中文相关说明);论文资料可上传发表论文首页、检索证明,外文附中文相关说明;

(6)主持过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个人荣誉及获奖证书;

(8)中文版个人简历上传。

4、上述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均通过申报系统,按规定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书面材料,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

四、联系方式

余小姐:13388913238(微信同号)

杨女士:18523402913(微信同号)

邮箱:bjkcbb@ 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