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诚邀海外学者依托申报海外优青项目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拥有54个本科专业,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国家重点学科,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省重点培育学科,其中工程学科、计算机科学进入ESI全球前1%;10个国家级创新基地/中心,53个省级创新基地/中心;1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0个省级教学团队,38个省级教学名师。

学校因海而生、凭海而兴、向海而行,在国家全面推进交通强国、教育强国、海洋强国战略的伟大进程中,以建成研究型世界一流海事大学为目标,承载着引领世界海事教育的历史使命。

一、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3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请人条件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三、支持待遇

(一)海外人才依托我校申报并入选者

1.事业编制(限中国国籍);

2.可参评教授职称评审;

3.年薪60万元起;

4.享受各类安家费及补贴不低于220万元;

5.享受国家和学校配套科研经费400-600万元;

6.提供周转住房;

7.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8.为子女提供幼儿园至初中优质的教育资源;

9.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

10.相关待遇可一事一议。

(二)海外人才依托我校申报未能入选者

若经学校评定达到我校海外优秀青年人才业绩水平,可直接聘为兴海教授或兴海副教授岗位,具体待遇如下:

1.事业编制(限中国国籍);

2.全口径年薪:兴海教授54.5万元起,兴海副教授37.5万元起;

3.安家费:兴海教授80-170万元,兴海副教授60-150万元;

4.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兴海教授100万元起,兴海副教授50万元起;

5.提供周转住房;

6.为子女提供幼儿园至初中优质的教育资源;

7.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

四、申报说明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大连海事大学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4.请有意向申报的个人提前联系学校联系人,做好账号注册工作。项目申请信息系统链接 https://grants.nsfc.gov.cn

五、联系方式

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sunying2021@dlm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海外优青+姓名”。

大连海事大学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任老师

联系方式:+86-411-84723129